LeonGP
3/21/2018 - 6:20 AM

[Being Logical] #Logic

强烈的情感和清晰的思维是成反比的。

错误推理通常以直接作用于人的情感的方式来战胜正确推理。 => 一个人的意识一直在监控推理时,错误推理并没有成长的空间。

通过偷换概念来获得周延的中项。

中项不周延:一个不支持中项周延性的论证结构必然是无效的。 => 即有一个项必做谓项(不周延),又做主项(周延)。只有这样的项,才能承前启后。

窃取论题:把有待证明的观点当做不证自明的前提条件。

虚假假设:认为听众在某方面具备相应的知识,其实他们并没有。

稻草人谬误:辩论中故意扭曲对方的论证过程。

已经完成的行为可以决定未来的行为。——>实际上,已经完成的行为只有历史意义。

民主谬误:三人成虎。在情感方面,民主谬误很有说服力。

对人不对事:通过扰乱听众视听的能力来获得胜利,散播对方的负面信息,以此来达到击败对手的目的。

滥用专家意见。是专家持有某一观点的理由本身值得关注,而非专家的观点。

质的量化。很多重要的事物都不能定量衡量,甚至可以说最重要的事物都不能,如爱、美丽善良等。

以出身论英雄:认为某个学校的毕业生一定出色。

止于分析:只能分解,不能整合。

简化主义:以部分替代整体。

分类错误。比如对一本书的错误归类导致几年后寻找无果。

混淆视听:提供的信息与论证毫不相关,只起转移注意力或调动听众情感的作用。

以笑饰非:简单地嘲笑论证或论证人。

以泪掩过:通过博取听众同情的方式来达到目的。

无力反驳不算证明。对方缺乏证据并不能成为己方观点成立的证据。

两难陷阱:实际上有很多选项,但是论证人试图说服只有两种情况。

以先后论因果:因为时间上的先后而判定事物的因和果。

情感误导:选择性忽略与我们的信仰相抵触的重要信息。

功利误导: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。

避免结论:因为结论不是自己想要的,而选择不接受。

简化推理:喜欢简单的结论。

真相的浮现会被各种因素所左右
应持有适当的怀疑态度,如果把怀疑论作为一个长久的态度,则是极度危险的。这会在开始推理之前就设下障碍,扭曲推理的正确进程。 => 持续地使用扭曲世界的语言,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;编着编着自己就信了。

不做诚实的不可知论者,而做逃避性不可知论者。 => 不肯去通过努力寻找真相。

无论是玩世不恭(对事物作出预先的悲观判断),还是盲目乐观(扭曲的美丽的现状)都在向外界提供一个自己想当然认为的世界。

眼界狭隘无法探寻真相存在的各种可能性。

推卸应该承担的责任是道德沦丧,而忍受一切则会使一切变得没有意义。

论证=前提+结论
有效的论证=支持性命题+结论性命题
支持性命题只是作为支撑。结论的正确与否,论证的有效与否,不仅取决于支持性命题,还取决于各命题之间的联系,是否真的存在因果关系。

从全称到特称总是必然的;而从特称到全称,则必须谨慎,避免犯以偏概全的错误。

断言就是将谓项附着于主项的观念联结过程。——》如果与实际中相互切合,那么该断言就是正确的,否则是为错误荒谬的断言。

否定命题的意义难以捉摸;肯定命题更加直截了当而且清晰,当然,肯定命题中严格的语气可能会伤人。

当我们比较两个事物时会发现它们或者完全相似,或者截然不同(但其实也无法真正的完全不同,毕竟事物总是存在的),或者部分相似。 => 在比较当中,问题的关键并不是相似特征的多少,而是这些相似特征的重要性。
事物的比较中,主要特性是最重要的,(不同的事物比较,其主要特性也会有所不同,比如人和狗比较,主要特性应该是灵长类的区别;而人鱼的比较,则可是哺乳类)相对来讲,从属特性只是补充作用。但在不同的对比中,主要和从属会相互变化,具体视情况而定。

论证方式

论证的有效+命题的真实=正确的论证。 => 命题不存在有效性,只有真假。论证的有效性在于结构的有效性。

  • 类比论证:如果A和B在很多主要特性上相似(遗漏的主要特性几乎没有),那么对于A的某一特性K,B也极有可能拥有。 => 类比论证过程中必须做好比较。
  • 联言论证:A·B—>A或B。若A为假,则会默认B也为假(虽然逻辑上说,B也可为真);这和信誉值相似。 => 前提是A和(·表和)B,那么其中的A或B都是正确的。
  • 选言论证:AvB且A=>-B;AvB且B=>-A。v表或。-表非。论证形式:大前提+小前提=>得出结论。选言论证应该暗含两者中必选其一的含义(若A和B同时为假,命题就有欺骗性),否则对于一个既非A又非B的情况,为何要采用选言论证的形式?唯一的目的则应该是欺骗。
  • 条件论证:具有前瞻性,但其可靠性来自于过去的积累。 A => B ==> -B => -A 鲜有前提和结论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情况,必然联系是指:比如跑步同移动之间的关系
  • 中项不周延:一个不支持中项周延性的论证结构必然是无效的。 => 即有一个项必做谓项(不周延),又做主项(周延)。只有这样的项,才能承前启后。

结论必须反应前提的量。主要集中在:全称、特称。出现在结论中的某项的量,都不能超越前提中同项的量。

结论必须反应前提的质。如果论证中的结论是否定的,那么前提中至少有一个必须是否定的。

单个命题中包含的几个主张都必须是真是的,不能仅仅是部分真实。 => 逻辑上说,可以部分真实,但是一个假的主张往往会使听众对其他的主张产生怀疑。

相关前提:给予结论最大限度的直接支持。在论证时,应该注重相关前提的选择。

基本原理

  1. 同一律:事物只能是其本身;
  2. 排中律:判断一个事物是不是如何,必须有明确的是或不是,不存在中间状态;
  3. 充足理由律:任何事物存在的理由都很充分 => 不能因为你无法找到这个理由,无法看清真相就说这个事物没有理由存在;
  4. 矛盾律:同一时刻,某个事物在同一方面不可能既是这样又不是这样 => 本章核心
    一切为了真相

真相之前的面纱:灰色地带/人为灰色地带。 => 真相总会水落石出,不要让灰色地带蒙蔽了双眼。 => 也许真相看起来很模糊,但总是存在的。

通过结果上留有的印记来推定原因的某一方面。 => 一个合理的逻辑推断。

根本原因才有价值。 => 要关注中介原因的印记,这种印记也许同结果上的不同,要会转化联系。

四因论:动力因(决定某个事物存在与否或改变其存在状态的某一项活动)、目的因、质料因(事物的材料)、形式因(事物的特殊性)。

  • 动力因包括主要原因和工具原因:主要原因为主观能动性、工具是媒介。 => 一个合格的主要原因,配上一个劣质的工具,也可以有所成效;但是一个不合格的主要原因,即便配上一个最好的工具,也永远都达不到目的。

定义术语:找出归属类 => 确定其不同特性。
可以便于读者的理解,从术语最近的类引出,再划出其范围。 => 定义术语实际上类似于解剖学一样,想要抽丝剥茧将真相找寻出来,有时需要将事物的表象分解开,并区分好。

术语构成命题,命题构成论证;直言命题清楚明确地告诉我们事物的某一特点。 => 虽然明确,也可能仅仅表达说话者的信念罢了。

  • 全称命题:肯定某个类别所有事物的某种共性;
  • 特称命题:不对某个类别的所有事物起作用。

事物<——>观念<——>语言

  • 每个事物和场景都有特殊性,请保持全神贯注,即使在发现了很多相似性之后。
  • 事实的客观存在有两种基本形式:事物和事件。
  • 要确认事物的存在,你只需实地去考察。——直接证据法 <=> 对应的存在间接证据法,其含义是显而易见的
  • 正确观念忠实地反映其对象的客观秩序,与此相反,错误观念则是对客观世界的歪曲表达。 =>通过检视观念与其对象的关系来确认观念的正确与否。 //不要把观念当成孩子不断去欣赏,这样也许会和溺爱一样,让观念脱离实际。
  • 理解观念的关键点永远应该是它在外部世界的根源。
  • 简单观念<——>复杂观念:是否一一对应。

有效沟通的基本原则:

  1. 说完整的句子;
  2. 主观看法不一定是客观事实;
  3. 避免使用双重否定;
  4. 根据对象采用不同的语言。
  5. 避免使用模糊和多义的语言;
  6. 不要总是委婉。
    持续地使用扭曲世界的语言,我们会逐渐相信自己编造出来的虚假世界;编着编着自己就信了。

本体真相(关乎本体)构建出逻辑真相。
符合论(对真相本质的理解) => 融贯说(同某一证明的学说理论一致)。

  1. 准备,介绍了要成为一个逻辑思考者需要搭建的思想框架;
  2. 阐述了贯穿逻辑思维的基本原理;
  3. 论证逻辑思维的具体表现形式;
  4. 探讨非逻辑思维的根源;
  5. 围绕谬误——非逻辑思维的主要形式展开论述。